返回 我的天赋被收税了 首页

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

『章节错误,点此举报』

第一章 需要收税的天赋[1/2页]

记住本站地址:【新/书/网】https://wap.xinbooks.cc/全网最快VIP章节免费阅读!

    “努力而幸运的孩子们,恭喜你们承天道恩泽,得圣光恩赐,成为了超凡的觉醒者!”

    “你们的天赋、你们的能力、你们的一切,都是伟大的天道所赋予。天道的圣光将永远照耀你们、眷顾你们、把最强大的能力赐予你们!”

    “饮水思源,结草衔环。你们要感恩天道、奉献天道、执行天道的意志、完成天道给予你们的任务……”

    陈沐站在并不算拥挤的人群中,听着前方圆台上白衣主教的慷慨陈词,看着周围虔诚听信的男女,英俊的脸上满是错愕。

    他不就上班摸鱼小憩了一会儿吗,怎么一睁眼,熟悉的螺丝厂就变成了这副诡异的场景?

    这特么是哪?我拧螺丝的厂子呢?!

    “什么鬼啊……觉醒者?天道?任务?不会是我小说看多了,在做梦吧?”

    逐渐平复心情,揣摩着白衣主教的话,陈沐暗自嘀咕。

    都说日有所思,夜有所梦,要是他做这样的梦倒也合理。

    眼睛滴溜溜转着左右瞄了瞄,正想掐一把身旁之人的大腿试试是否能听到杀猪般的惨叫,下一刻身子却是猛的僵住了。

    记忆如同水和乳汁般交融在一起,陈沐逐渐明白了一切。

    这里不是地球,而是一个名为蓝星的平行世界,他所在的地方名为九州之地。

    “蓝星,我竟然穿越到了蓝星!”

    陈沐当即倒吸了一口凉气,暗道一声恐怖如斯。

    蓝星他再熟悉不过了,那是传说中穿越者的汇聚之地,在诸天万界中声名赫赫。

    而理所当然的,这个蓝星也与地球有很大的不同。

    有点类似于小说中的异能世界,这里自古以来就有拥有有超凡力量的源能觉醒者。

    并且没有其他普通修行者,只有觉醒后才能修行。

    这些设定似乎不足为奇,涉猎广泛的陈沐很容易就接受了,但脑海里紧随其后传来的信息,却让他呼吸一滞。

    “修炼天赋会被收税?这是什么鬼?”

    陈沐突然便有些瞠目结舌。

    据记忆所呈现:这方世界所有觉醒者的天赋,并非自身自发产生,而是天道所赋予。

    觉醒者若想持续使用天赋,就要定期缴纳天道规定的“税金”!

    天赋越高,税金便越高。

    并且这税金并非单纯指金钱,表现形式五花八门:

    或者进入秘境做苦力挖矿,挖足有一定金额价值的数量;或者用自身源能充当肥料培育天材地宝,培育到一定程度;

    或者完成某些紧张刺激而不可告人的任务……

    总之,无论规定的是什么税金,所有人必须在规定期限内完成。

    否则便会被天道惩罚,直接收回天赋,将其从觉醒者打回普通人!

    “这…简直匪夷所思……”

    消化完这个至关重要的信息,陈沐一时间不知道该说什么好。

    他的第一反应是:这看起来就很假,会不会是有人假借天道之名,以此奴役觉醒者做牛做马的手段?

    但这个想法刚一产生,就被脑子里的记忆全盘否定。

    记忆告诉他:每个人每期的“税金”,都是在某个特定时间,有声音在个人的脑海里告知,就像是天道亲口通知一样;

    并且那些未按时缴纳税金的,也是在突然间就被剥夺了天赋,体内贮藏源能的源府破灭,一身修为凭空消失殆尽。

    这一始一末两个过程里,似乎全都是天道所为,而没有任何人为的痕迹。

    久而久之,所有人慢慢也就相信了。

    “这…还真是……有趣啊。”

    事实如此,陈沐短时间内也没法想太多,慢慢接收了这个信息。

    抬眼望向圆台处还在潜心教诲的白衣主教,陈沐也明白了他现在身处何地。

    “这是圣殿,我马上要进行圣殿洗礼。”

    圣殿,是天道意志在人间的化身,拥有至高无上而绝对的权威;

    而圣殿洗礼,则是每个觉醒者在觉醒后,需要及时来圣殿接受的仪式。

    洗礼完成后,就代表觉醒者完全受到了天道的认可,天道会赐予其初始的修行呼吸法引导修行;

    与此同时,觉醒者的天赋会被评级,也正式开始为天道赋予的天赋缴纳税金。

    “相当于身份认证,认证成功后就要给天道做牛做马……”

    陈沐内心幽幽吐槽,他突然间不是很想接受这圣殿洗礼,但白衣主教朗朗的声音却适时在耳畔响起:

    “好了,孩子们,天道感受到了你们的诚心,?要为你们洗礼祝福!”

    “你们到这神台上来,接受圣殿的洗礼吧!”

    声音落下,白衣主教缓缓走出神台。

    而陈沐身旁的所有少男少女,则怀揣着炽热的目光,争先恐后的朝着神台一拥而上。

    陈沐原本愣着没动,但马上就被身旁恰巧一同觉醒的好友拉了下:

第一章 需要收税的天赋[1/2页]

『加入书签,方便阅读』

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